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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暴亂的下半場:
誰要陳同佳「趴趴走」!

2020.10.22 22:00 博客 微塵

「趴趴走」是台灣用語, 意思是逍遙法外,然而,卻是死者的母親宣讀對傳媒的聲明時用了「趴趴走」的字眼!究竟陳同佳仍未能返回台灣自首的原兇是什麼人? 難道是部分傳媒所指責的特區政府嗎?當然不是!正如保安局局長所指,這是台方的阻撓更是無理取鬧!

全世界的刑警都不會涉及政治上的考量, 深謀遠慮只是台獨的手段要特區政府與台灣達成協議才接收陳同佳!涉及一屍兩命的凶案都可以變成政治籌碼的確無恥 ,看到台灣蘇貞昌的訪問簡直匪夷所思指鹿為馬 !

台以政治凌駕公義

就用大賊葉繼歡為例,在他再被逮捕之前,他已涉及越押、打劫、藏有槍械等罪名, 警方及國內單位合作無間,但相信葉繼歡逃回家鄉海陸豐一帶匿藏,追捕無奈地變成等待。不過,我們深信幸運之神永遠在正義的一方,就在1996年5月13日晚上,葉繼歡及其黨羽在堅尼地城域多利殮房附近海傍登岸,被巡警截查時引發槍戰,葉繼歡被巡警槍傷時他的身份尚未暴露但很快就被識破,因為葉繼歡再次回到一個司法管轄區, 「O記」即時接手及提出檢控,最後葉繼歡被定罪,加上尚未完成的判刑,葉繼歡最後需要在香港服刑41年。而他最後因癌症老死獄中!

陳同佳與葉繼歡被捕的情況同出一轍,假如他能登上台灣的飛機,甚至偷渡到台灣的話, 一旦落地,當地的刑警就自然要按當地法律處置,毫不含糊亦不涉及任何政治上的考量!任何藉口都只是台獨的卑劣手段!

解決問題的方法總比困難多,在齷齪的政治環境下,要突破台灣的阻礙更要有一份勇氣及承擔!這名疑犯在犯案當地即台灣受審當然最好。然而,若台灣的台獨份子泯滅人性拒絕陳同佳投案的話,按我們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典,只要是華裔華人,不論犯罪地點在全球任何地方,陳同佳都可以交由國內審訊,但按人道立場而取捨,若罪成時,判刑亦理應以當地即台灣的一貫做法及案例為依據!

台灣的政治人物最終必須為自己的罪孽而負上責任,看到他們鋃鐺入獄就是真正晴朗的一日!由《馬關條約》起計,台灣真正重回祖國的懷抱不遠矣! 既然「九二共識」已經不被承認 ,我們還在等待什麼訊號!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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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就是蝗
潘C9曾經多次出鏡、播帶。大家對潘C9的印象如何?大家交流一下?[] 1 講嘢時斯文滋油淡定。2 講嘅嘢套套道理,你唔跟我講做就係你錯(你大個仔喇!你廿二歲喇!你講過㗎!)。3 威迫(安全屋)、利誘(求情喎)。4 拖人落水(警方安全屋)。5 唔好同我講道理(點解陳同佳想飛都飛唔到、安全屋)。6 唔好同我講法律(李家超播帶、安全屋)7 不識好人心(牧師幫手助飛都有錯?)。。。林林總總,看官覺得,潘C9講嘢似唔似一毫無章法、沒受教育、沒有見識的C9?[]既然見得到潘C9有咁高程度,思考有條有理,咁,呆彎係咁講話港府唔俾證據,你又有冇問過呆彎:你要D咩具體證據?可否話我知我幫你問吓李家超?(具體證據例如出入境紀錄,在港用了甚麼交通工具。。。)[]咁,所以呢,你條女死咗就大卵晒?要全香港人要同佢陪葬?死咗個女你就有晒道理?港府就可以唔使守法?[]昨年黑暴也可以說是因你而起 - 當時林鄭講咗幾多次同你傾過偈?你沒有好似今日咁用陳同佳出獄做死期來迫林鄭?(今次你自定死期係10月23日 - 22唔得?24唔得?出獄日期前修法就話驚佢即刻飛去外國啫,10月23日又係乜日子?要驚D乜?)[]昨年黑暴起因既然有你,修例如成功亦係助你( - 否則港府沒法理依據可強押陳同佳出境 - 呆彎拒收是另一回事。) 然而,你否曾出來勸過曱甴一句yamadad?我好似沒聽聞過?如是我漏了,請你引證據澄清?[] 所以呢,諗返轉頭,話唔埋當時就已經係挖坑俾林鄭、俾港人!今次會否是第二鑊?好彩有李家超撐住,企硬唔瀨嘢!
1天前
黃就是蝗
嗱,「欲求公道,打個顛倒」。有D嘢,看官把立場相反的人物代入,就會看破其中奧妙。沒有那麼容易被人賣了還幫人數錢。[]試想像:有一時事網紅,被定位為藍營的,講:"如果你(電視台)搵佢做主持,我就唔會接受你訪問。"你以為跟住會點呢?妓者工會同曱甴霉畀又會點呢?[]又 如果講此過的是曱甴一派呢?[]嗱,潘C9就咁樣講過嘞。看官自己諗?
1天前
黃就是蝗
呆彎你都出得通輯令啦!唔通連「表證成立」嘅證據都冇?仲要靠人地(香港)俾料先至拉得告得?咁即係呆彎你自己公開承認在證據不足時就出通輯令?嘩!真係利老味甘句:"講淫話"!
1天前
黃就是蝗
一陣陣曱甴除。
1天前
黃就是蝗
唔死都死咗咯,咁點呢?[] 1 「世上最可怕的两種賭徒:已經沒有再可以輸的,和已經輸掉所有的。」[] 2 「我不好,你也不會好。」扭曲的心理,報復社會,這世上不是沒有的。[] 死已死了,晚晚去太子站拜都唔會翻生。那麼,如果可以拿到點錢,讓以後生活好點罷。。。萬事皆有可能,你不以為然,是你未認識人心的黑暗。[]你悲你有理?毁掉法治來哄你?Who are you? [] 昨年黑暴時,where are you? 話唔埋,當時已呆特。一年搞一鑊。
1天前
黃就是蝗
嗱,在外國捉到的呆彎電騙犯都可以送交中國,審判後服刑。那麼,陳同佳可以試吓考慮玩這一招:自動向大陸投案,在台灣省犯了殺人罪。大陸呢,予以判刑即落實「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
1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