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莊及邵家臻於佔中案中被判罪成,或被囚三個月以上。至於二人會否被DQ,由於反對派議員現在佔立會超過三分一議席,因此恐怕在此屆任期內難以踢走陳邵二人(請按此重溫)。但如果議員在沒有主席同意下,三個月或以上缺席會議,亦可由主席宣告「失格」。
外界有傳反對派為此向二人獻計,指二人倘被判囚,仍可持續提出書面質詢,以履行議員職務,避免DQ。在獄中的議員,真的可以為民發聲,尸位素餐,在囚「扮工」,只為佔位,大家認為可接受嗎?
原圖︰HKG報、大公報、無綫新聞截圖
http://www.takungpao.com.hk/hongkong/text/2016/0715/92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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