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劉小麗被DQ後,雖然已撤出立法會議員辦公室,但係今日就被《東方日報》揭發她仍然用立法會地址收受支票捐款。「23萬監察」召集人王國興批評任何非議員人士都不能挪用立法會名義或地址收取個人物品,並促有關當局追究責任。
劉小麗日前在Facebook宣傳新辦公室啟動,並不忘在文末呼籲市民捐款,收信地址是立法會大樓,收件人抬頭則是「劉小麗」;
據《東方日報》報道,該地址乃邵家臻的議員辦公室,支票寄去邵家臻辦公室是因為劉小麗早前已成為他的協作夥伴。
非議員不能用立法會名義
王國興批評劉小麗既然已經被取消立法會議員的資格,就絕對不能以立法會名義或地址收件,更不可以在抬頭上寫劉小麗的名字;劉小麗這樣做可能會誤導公眾,以為她還是立法會議員身份。劉小麗當日被DQ時,法庭曾頒下禁令,禁止劉小麗再自稱立法會議員或履行立法會議員職責。
代收捐款一樣違規
而邵家臻幫劉小麗代收捐款,王國興認為佢都有錯。他指邵家臻作為立法會議員,卻利用立法會大樓設施作非立法會事務用途,或涉濫用立法會資源。王國興促請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追究事件,徹查是否有人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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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邵家臻Facebook、小麗民主教室Facebook、立法會網頁、網絡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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