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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吳麗英以胸襲警案 法官宣判前被恐嚇

2015.07.30 18:00 時事

【HKG訊】今年3月參與元朗反水貨客行動的4名被告,今日被裁定襲警及阻差辦公罪名成立,其中以胸襲警的30歲女被告吳麗英判囚3個半月,獲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屯門裁判法院暫委裁判官陳碧橋宣判時更大爆,兩星期前將4人定罪之後,就遭受到威嚇,擔心人身安全,但不會因此影響判刑。

判囚3個半月 准保釋上訴

連法官都恐嚇的本土派,今日再派出約100人法庭,舉起黃傘示威,聲稱支持4名被告,實質是向法官及司法機構「曬馬」。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前民主黨主席李柱銘眼見示威者過於張揚,也不得不在開庭前提醒他們冷靜。 但陳碧橋強調,他不會因為憤怒而增加被告量刑,亦不會因為感害怕而降低量刑,又指處理示威者襲警與其他市民並無不同,判刑必須要有阻嚇性,以免有人認為遊行襲警是小事。

憂人身安全 不影響判刑

4名被告當中,除了吳麗英被判監外,另一名22歲被告潘子行也被判囚,監禁5個月1星期。此外,案中14歲男學生就判入更生中心,陳碧橋指這名學生已多次被捕,認為父母都不能管束他,令他身陷危險,所以判入更生中心。至於20歲的鄺振駹則被判入勞教中心,兩人刑期不定。 被告代表大律師李柱銘及劉偉聰,分別替4人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准,須以5千元現金保釋。 原圖:大公報、文匯報 http://news.takungpao.com.hk/paper/q/2015/0717/3061329.html http://paper.wenweipo.com/2015/07/31/HK1507310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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