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頭角昨日(5月13日)發生奪命車禍,一架的士失控鏟上行人路,一名女子雙腿被撞至斷開,傷重不治;另一名女子則被撞至右腳甩脫,重傷送院,肇事70歲的士司機因涉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被捕。猶記得2025年8月5日,一架的士在荃灣如心酒店地下大堂對外的落客區,失控撞死一名菲律賓籍遊客,肇事的士司機80歲。
根據運輸及物流局截至2025年2月底的數字,香港目前約21萬名持牌的士司機中,超過六成,即約13.1萬人為60歲以上,而70歲或以上的司機亦佔近18%,即約3.7萬人。雖然當局曾建議將商用車司機體檢年齡門檻由70歲降至65歲,並將「三年一檢」改為「一年一檢」,但預計要到今年下半年才提交立法會審議。
悲劇接連發生,再次引起社會對的士司機,是否需要有更嚴格的年齡規限?隨著特區政府最快今年第四季實施網約車規管方案,不禁也要問,對的士業界的規管是否也需要與時並進?
近日立法會就網約車發牌上限展開討論。運輸及物流局以每日約11.4萬次的網約車需求為基礎,推算牌照需求,並引坊間意見約為1萬至1.5萬個。香港現有的的士牌照為1.8萬個,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分會主任何志強認為,1,500個網約車牌照名額已是上限,理由是的士才是「最主要的交通工具」,網約車僅能作為「輔助」。
倘的士業界劃分了「主次」,但就目前而言,似乎就是「主寬次嚴」。首先是在車輛質素上,網約車平台通常要求7年內的新車,政府的規管草案定在12年;而的士就寬鬆得多,只要能通過年檢,哪怕是車齡超過20年的「老爺車」依然能行駛接客。
再者,對於司機的投訴,網約車平台處理似乎更為直接。新例明言網約車平台需要監察司機服務質素,設立處理投訴機制及司機服務評分系統;而且平台可監控司機是否有急煞或超速等危險行為,且設有高效的投訴機制,一旦安全表現亮起紅燈,司機便會面臨停權或調查。
對比現時的士傳統10大車行,只是租賃關係,毋須「管理」司機;儘管有5大車隊,但截至2025年底僅有1,300輛的士投入服務,只佔1.8萬個的士照牌約7%,似乎一時間難成為主流。至於2024年推出《的士違例記分制》,有市民反映投訴程序繁複,舉證亦有困難,投訴往往無疾而終。
最後,兩者對於司機年齡均沒有設上限,但以Uber為例,根據其2024年7月向立法會提交的政策意見書顯示,只有10%司機為60歲以上,比例遠低於的士司機的60%。
網約車的盛行,某程度可以說是市民對的士服務的「忍無可忍」,但真正的競爭力不僅在於「服務態度」,更在於「制度規管」。
(文章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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