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於4月21日,回應保安局推出的「特別項目」,再次令議題成為社會的關注點,當中涉及捲入黑暴案件青年改過自新,以及社會復和的討論。早前,由於歌手張敬軒自揭擔任導師,討論的焦點趨向「立場轉變」。無獨有偶,近日有網媒刊登演員黃秋生的專訪,而他曾與張敬軒合唱「佔中歌曲」,更令話題愈見熾熱。
儘管採訪日子為今年2月28日,早於張敬軒「悔悟」的專訪刊登,但黃秋生嘴下是「規則的訂立與毀壞」、「人類直立行走」,黃圈中人自然以之與張敬軒比較,視為「心靈雞湯」;霎時之間,黃秋生勸人「不要圍爐」之言,就如2019年黃黑豪言的「無畏無懼」一樣,統統化為飛灰。
不過,黃秋生其中一句︰「唯一可以救到你自己就是自己;唯一可以害死你自己也是你自己。」這一句實在值得細味。其本意是指別要在失敗、傷痛中沉淪,反而是要繼續前行,這才可以「自救」,不至於會「餓死」。
他說的是「事後補救」,筆者反而想談的是「事前決定」。
不論是黃秋生也好,黃政客也罷,乃至一群黑暴釋囚。無論他們口中是如何豁達,言談之間,總是滲透一絲怨氣。怨中央、怨港府、怨法律,從而塑造自己是一個「被打壓的形象」。
但那個下決定的自己呢?表態附和違法,再者鼓吹違法,甚者參與違法,面對社會法理不容,卻拋出5個大字來「耀武揚威」︰「對得起良心。」但你知、我知,人人皆知,潛台詞不過是「請不要來追究我」。
到要承擔後果,不管是「不要圍爐」,還是「繼續前行」的事後補救,其實也是無計可施的表現。因為從本質而言,兩種取態皆是自我安慰,否則今日豈會出現黃秋生,在鏡頭前訴說「失敗者大道理」的一幕?
當然,筆者並非完全否定「事後補救」,但想點出沒有錯誤決定,根本就毋須補救,尤其有人無視白紙黑字的法律、社會曾作出的苦口婆心的勸告,硬是要行差踏錯,什麼「事後補救」、「筆直前行」,根本毫無說服力。
「自救」、「自損」,從來不應放眼事後,而是著眼於事前。正如黃秋生所言,人生從來沒有「如果」,才顯得出三思而行的重要。既然有人執意作決定做錯事,別要怨天尤人,因為「唯一可以害死你自己就是你自己」。
(文章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HKG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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