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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浮梁磁局與元代官窯(下篇)

2021.11.06 23:00 生活 黃艾

元代將國民分四等,即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南人。科舉取士,漢人、南人受歧視;而政府亦禁習武從戎。斯時漢人、南人,多非工即農。元朝遵行官府匠籍奴隸制,因南宋時已設民匠名籍,所以當元朝滅南宋後,這些冊籍也就成了元政府官匠名冊,當時「籍江南民為工匠,凡三十萬戶 (中略) 其有藝業者,僅十餘萬戶」,這便是元代部份役匠的來源。

元朝重用色目人,色目人實際上意為「各色名目」之人,乃元代時中亞、西亞及歐洲各民族的統稱,當時徙居中原的色目人有三十多種,大約有三、四十萬。色目人通過海上絲綢之路和陸上絲綢之路,進行東、西方經濟、文化交流。當時元青花基本上是外銷品,色目人利用景德鎮的工藝和優質瓷土,引進原產於伊朗的「蘇麻離青」鈷料,按照伊斯蘭國家的訂單款式設計要求製作,當時燒製外銷或宮廷權貴自用的元青花需要用麻倉御土,此時浮梁磁局就起了協調的作用,把訂單連生產細節及原料分配給合適的廠商。這些窯具、設備、手工都證實有能力製造優資瓷品的陶瓷工廠,領了御土,進行來料加工,便是「御土窯」其中一個功能。

土耳其托普卡帕宮的元青花大盤二款

有關御土窯的運作,既然是「有命則供,否則止」,「歲差官監造器皿以貢,謂之御土窯。燒罷即封,土不敢私也」,可知磁局的燒造活動不是長年不斷,當朝廷「有命」才進行生產皇家用瓷,完成訂單之後便停燒,而剩餘的御土亦不能私自處理。所以肯定了浮梁磁局的窯場,並不像明、清御窯有固定窯址,只是有選擇性的指定優秀民窯作為定點窯場,燒製皇家用瓷。

「有官窯論」者又認為,根據《元史》中元代典章制度明文規定,凡「雙角五爪龍」紋,「臣庶不得用」。所以考古有發現「雙角五爪龍」元代瓷器標本出土,並有窯具堆積的地方,就認定為浮梁磁局的官窯地點。例如近年的考古調查,在珠山明、清御窯遺址北側;湖田窯劉家塢中段、市區落馬橋、中渡口、曾家弄等處,除出土元青花五爪龍標本,還有樞府瓷印花五爪龍紋等。因此,可以確定為浮梁磁局指定門的各窯場,當為官窯性質無疑。

蘇富比拍品元青花一把蓮紋匜 (左) 及北京故宮藏藍釉描金朵雲紋匜 (右)

但個人認為此假設非常牽強。發現皇家標誌圖案並不表示一定就是官窯,如果論者信服「官搭民燒」制度,便會豁然而悟。如外發民窯加工而不給予生產細節,包括尺寸、圖案、款式、顏色等等,又不容許把圖案繪在器皿上,試問加工廠又如何製作呢?

據文獻所載,浮羅瓷局應該還有聚集工匠和安排製作場地的功能。而且燒造地點不只一處,因為役匠是鄰近數十里的集結役,並不等如是全是某指定窯場的技術窯匠。如按「有命則供,否則止」的原則,窯廠通通是外判的民窯,所以雖然生產同一類圖案或器形瓷品,窯址分散是正常的現象。

元青花大罐二款

我個人從事製造業數十年,曾被授權生產製作多項專利技術產品,與及國際知名設計師的原始品牌,客戶甚至在廠內設辦公室作專利配件進口監管、生產進度跟進、知識產權防範、品質管理等工作。在準備和實際生產期間,除正式授權外,所有專利設計技術和生產細節都要對廠方公開,而廠方要做的,是緊守保障知識產權的道德和法律規範。這些原則和實踐,古今中外皆然。而因為客戶訂單亦是「有則供,否則止」,客戶在有生產單時不會負責購置和保養機器,在無生產單的日子亦不負擔工廠運作經費,所以廠方亦同時生產其他客戶產品盈利。工廠並不是客戶的直屬工廠,只是合資格生產商及供應商而已。這大概解釋了元朝皇家、浮梁磁局與御土窯三者的關係。

論者又認為很多紋飾,凡皇帝使用的,其他人就得禁用。如《元史·順帝二》記至元二年(西元1336年)夏四月丁亥詔謂:「禁服麒麟、鸞鳳、白兔、靈芝、雙角五爪龍、八龍、九龍、萬壽、福壽字、赭黃等服」。這些特殊的紋飾,只有皇帝和貴族們按規定使用,民間窯場不得擅自移植到民間工藝品上。但典型的元青花瓷器卻大量出現此類紋飾,這只能說明是得到了朝廷的特許了。論者又認為這就證明浮梁磁瓷局是全國惟一為皇室服務的瓷器生產基地,正是元代的官窯。

  

元代青花梅瓶 (左右) 及玉壺春瓶 (中)

但我卻認有皇家特許使用皇家紋樣者,不一定就是官窯,你說「官搭民燒」中的民窯,也燒造官瓷,那是不是也算官窯? 但若說是瓷窯作為供應商,所生產的瓷器是供宮廷所用,有皇家紋飾,那只能等同英國皇室自十五世紀起,便實行給予供應英國皇家之食品、用品、服務工商戶「皇家認證 」(Royal Warrants of Appointment) ,封之為「御用」。有皇家認證的供應商,都可以在供應品上標明准予認證的皇家成員尊號及紋章;例如「威爾斯親王查爾斯王子殿下」(HRH Prince Charles, The Prince of Wales) 及他專屬的「三根羽毛」的紋章 (Coat of Arms) 。但此供應商只是民辦企業,既非御廠,亦和皇室拉不上半點關係。

我的結論是:浮梁磁局並不是元代官窯,元代雖然以浮梁為製瓷中心,但政府並沒有開設如明、清景德鎮官窯的窯場;而是以浮梁磁局為管理機構作協調,對合資格的民窯,將皇家用瓷訂單以「來料加工」形式外發。雖然論者認為有燒製皇家瓷器的窯場就算是官窯了,但我認為這不過是「官搭民燒」的形式而已。

元代鈞窯折沿盤 - 徐氏藝術館藏

原圖:作者提供(頂圖為元青花寵紋雙系扁壺 - 美國代爾拍賣行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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