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青年因前年9月破壞屯門輕鐵青松站被捕,經審訊後被裁定刑事毁壞罪成,早前被判監禁4星期,兩男被判刑後質疑原審裁判官水佳麗未有充分考慮對佢哋有利嘅證據,其後兩人准保釋等候上訴。高等法院陳慶偉法官今(13日)指水官冇原則上犯錯,稱判囚4星期嘅即時監禁冇問題,故駁回兩男嘅定罪及判刑上訴,兩青年需即時入獄。
陳官指,仔細睇過拍到兩青年破壞及更衣嘅影片後,認為定罪穩妥,又批評兩青年冇悔意,所以不適合判處社會服務令,更指判刑4星期監禁並非明顯過輕。陳官又指兩青年係非魯莽地作出破壞,由犯案時間、手法、工具及衣著都可見兩人係有預謀犯案,批評兩人肆意破壞公共設施,導致港鐵損失,不能姑息。
被告為報稱建築機械維修員的吳兆軒(24歲)及兼職售貨員霍啟峰(25歲)。
案件再證犯罪必懲,祝兩位青年迎精彩人生!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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