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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8.31銅鑼灣暴動案】
7人被告
僅1人罪成

2020.12.28 18:30 時事

去年8.31晚上,有黑暴於港島集結搗亂,7名男女被控於銅鑼灣及灣仔一帶參與暴動。案件今早(28日)於區域法院提堂,最終法官姚勳智僅判第一被告陳佐豪(24歲,運輸工人)暴動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成,下月18日判刑,其餘6名被告均罪名不成立。

姚官在書面裁決指,綜合各控方證人的證供,當晚8至9時左右,銅鑼灣記利佐治街1號一帶約有300人聚集,裝束多為黑衫黑褲,而其中有人配以護甲頭盔、有人手執長形狀物體、有約10人縱火,亦有人向警方投擲汽油彈等,而綜合上述情況,可斷言當時正發生暴動。

姚官表示,當時正在逃走陳佐豪,被捕時身穿胸口護甲、雙臂護甲等,並在其身上搜出頭盔、口罩、對講機、護目鏡等「整全防衛裝備」,認為控方已在毫無合理疑點下,可證實他干犯暴動罪,並因其持有對講機,加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案件將押後至下月18日判刑,並須即時還押。

然而,姚官認為其餘6名被告的被捕地點,雖與暴動的時間或距離接近,衣著亦與其他暴動人士相似,但進一步的證供卻欠奉,認為控方未能提供合理疑點,故判6人罪名不成立。

黑暴一度破壞社會安寧,令市民終日活在惶恐之中,搞事者得到公正裁決,是每個守法者的心願!對於這次裁決,大家點睇?

原圖:星島日報、頭條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460858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618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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