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黃色記協指責警隊阻礙傳媒記者採訪,又對記者使用過度武力云云,遂申請司法覆核,最終高院判記協敗訴(請按此重溫)。之後記協主席楊健興除咗話感到非常失望呢啲例牌嘢,今朝(22日)仲喺電台節目死撐話,記協敗訴,但唔代表警方執法沒有問題。佢解釋,警方喺一啲個案中有冇違法,判詞並冇作出裁決,而記協想藉司法覆核,就警方有冇妨礙記者工作,得到公道說法,但法庭就做唔到。對於法庭指記者可提出民事索償,楊健興就話理論上可行,但係要花好長時間同訟費,記者同所屬機構對此或有顧慮。
其實法庭嘅判決,唔係已經畀咗「公道說法」咩?唔通判記協勝訴先叫公道?輸打贏要至係王道?
原圖:星島日報圖片、港台圖片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914868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562977-202012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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