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色記協早前提出司法覆核,指責警隊阻礙傳媒記者採訪,甚至對記者使用過度武力,有違基本法、人權法云云。然而呀,高院昨公正裁決,裁定記協敗訴(請按此重溫)。警方對裁決表示歡迎,發言人強調,警方素來尊重新聞自由及傳媒採訪權利,並明白記者需在現場採訪、拍攝,警隊會繼續在不影響行動前提下盡量配合傳媒採訪。不過,記協主席楊健興今早出席電台節目話相當失望喎,並指會研究有冇上訴空間添。
一句到尾:你撐嚴正執法的警隊,還是挑剔執法者的記協?
原圖:頭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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