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召開閉門會議,通過民建聯張國鈞提出修訂《內務守則》,包括委員會選舉正副主席的新機制等三招,以禁絕攬炒派拉布(請按此重溫),不過隨住黃政棍DQ的DQ,自炒的自炒,建制派已主導議會。
立法會議員兼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在接受星島日報報專訪時透露,有關修訂可以放緩,但有建制聲音就建議檢視其他議事規則並一同修改,例如研究將犯規議員「紅牌出場」。
謝偉俊話,有建制派認為「停賽」阻嚇力不足,部分議員因可以「名正言順不用上班,人工照袋」而感到高興,不妨加入罰款機制,不過他認為如果不痛不癢地只扣數日薪水,阻嚇性很低,就好像違泊罰款太低的話,別人只當是交泊車費,要扣薪津的話,就要罰到肉,「要有經濟上的痛楚」。
立法會是莊嚴的議事場地,絕對同意重罰不守規則的議員,大家同意嗎?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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