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上月30日正式在香港實施,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日前接受中央電視台訪問,指日後人大常委會仍可按照香港實際情況,繼續制訂相關法律,並就危害國家安全有關行為定罪量刑。
鄧中華表示,5月28日人大授權常委會制訂《港區國安法》並非「一次性」,人大常委會可按香港實際情況再訂新例。他又強調中央「管極少」,因為中央駐港機構只會對《港區國安法》目前針對的四種罪行進行管轄,大部份情況都由特區政府自行處理。
《港區國安法》可按實際情況修訂,咁堵獨就更全面啦!日後若有人走法律罅,大家又會支持加辣堵獨嗎?
原圖:Now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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