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已頒布實施,執法者針對有恃無恐的分裂國家行為終於有法可依。警方在7.1非法示威中,首次引用《港區國安法》拘捕10人,包括兩名涉嫌藏和展示獨旗友,真係大快人心!傳媒引述消息人士指,執法者指兩人涉嫌有目的及意圖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1條(即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此外,昨天政府亦發布聲明,指「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或將香港特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改變特區的法律地位、或顛覆國家政權的含意(請按此重溫)。據了解,警方亦會履行相關執法指引,將該口號視為危害國全行為。
黃黑勢力亂港多時,市民被迫吞聲忍氣,猶幸國安法及時亮劍,震懾港獨力量。撐執法者揸正嚟做,嚴正彰顯法治!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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