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大國」美國眾議院一致極速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同時通過涉及禁止向港警售賣人群管制及防暴設備的《保護香港法案》,以及支持港人示威權利、譴責中國干預香港事務、呼籲港府回應「五大訴求」的《與香港並肩決議案》。據報道,原訂每條法案的辯論程序需時40分鐘,但美國政客們連傾都費事,只花了約1小時便經口頭方式通過了。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仍須參院通過,之後再經總統簽署始生效,但走完這些程序只是時間問題。有關法案通過後,代表美國可以無視暴徒暴力事實,更赤裸裸地干涉、介入香港事務,大家點睇?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Donald Trump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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