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名稱
使用者電郵
密碼
確認密碼
年齡
性別
Generic placeholder image
想收到的資訊
  • 時事
  • 投資
  • 生活
喜歡的資訊
  • 編輯推介
  • 時事新聞
  • 博客
  • 投資
  • 趣味影片
  • 生活
教育水平
  • 小學
  • 中學
  • 大學
  • 碩士
  • 博士
常用的社交媒體
  • Facebook
  • 微博
  • WeChat
  • Whatsapp
  • Twitter
  • Line
  • Instagram
確認

我們會發送內含重設密碼連結的通知信給您

確認

博客

戰爭仍在進行中

2019.04.22 08:30 博客 曾財安

2018年2月上旬,兩名香港男女友在同遊台灣時發生爭執,陳姓男子涉嫌在旅館勒斃潘姓女友,把屍體棄屍荒郊後逃回香港。殺人填命,陳姓疑凶應當被儘快送回台灣受審,承擔後果,這乃是再簡單不過,理所當然的事情。問題是,香港與台灣之間竟然並沒有簽訂互相引渡罪犯的條例。

香港淪罪犯的天堂

由於陳姓疑犯已經從台返港,在兩地之間沒有罪犯引渡條例的情況下,香港警方只能依據他在返港後盜用潘姓女子信用卡的「竊盜罪」,以及處理被殺者的手機及相機等物品的「處理贓物罪」被起訴。至於他在台灣殺人一事,香港的執法以及司法部門就顯得蒼白無力,完全束手無策。換作你是被殺人的家屬,你能接受這個結果嗎?因為法律的殘缺不全,香港竟然淪為殺人者逍遙法外的天堂,這算是哪門子的國際大都市?一直自我標榜是「法治社會」的特區,現在又該如何自處?

兇殺案發生之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想方設法來堵塞這個港英政府故意留下的大漏洞(回歸前我曾親身參與內地與香港罪犯引渡條例的多輪會議),以免香港繼續被各種罪犯當作避難所,成為全世界的笑柄。不過,要根治這個痼疾,唯一的辦法就是修改有關法例,把執法人員適當地裝備起來。警界出身的李局長當然深明此理,所以從一開始就明確而堅定地沿這個方向挺進。 

75%市民贊成修例

在全民公開諮詢期間,李局長收到四千多份建議書,當中75%表示贊成修改有關法例以彰顯公義。這結果毫不含糊地顯示,絕大部份市民是希望政府採取行動,把罪犯天堂這個臭名儘快除掉。在吸收商界的強烈反應,把涉及商業行為的有關9種罪類剔除後,特區政府於2019年3月26日向立法會提交《逃犯(修訂)條例》,正式啟動修常式式。

正當特區政府在急市民所急時,泛獨議員卻一如既往,以政府此舉會打擊人權、自由等這些虛無縹緲的所謂原因為托詞,發動鋪天蓋地的‘恐嚇’攻勢,誓要把這個修訂打殘。除此之外,泛獨團夥更與主子分工,由美英牽頭,與其它西方盟友輪流發放一詞同軌的垃圾謬論,炮轟特區政府施壓。美英等國的行為固然是霸道地干涉咱們國家的內政,更荒謬的是,他們所攻擊的正是他們自己也實行了多年的罪犯引渡條例。

「戰爭」從未停止

其實,在清醒人眼中,美英及其美元奴才的欺騙霸道行為並不意外,因為他們在2014年以《佔中暴亂》開打的《香港戰爭》其實從來沒有停止過,只是礙於政治大勢與香港民意的急劇逆轉,才不得不從公開暴亂轉變為蟄伏顛覆而已。遺憾的是,很多建制中人,包括很多議員卻是好了傷疤忘了痛,以為自從多個泛獨議員因人大第五次釋法被DQ及立法會議事規則被他們修改後,泛獨黃屍已經潰不成軍。這些人對敵人潛伏以待破壞機會的策略毫不關心,而對他們的小腦瓜來說,「兵者,詭道也」的兵家智慧就更是太深奧。泛獨團夥就喜歡這批豬一樣的對手。

2019年4月17日早上八時四十五分,立法會《修訂逃犯條例草案委員會》準時舉行會議。在正式審議草案之前,委員會「按慣例」首先由擁有立法會最長服務年資的議員主持,以便選出正副主席來主持會議。對於佔有大多數議席的建制派議員來說,會議就是會議,他們篤定能把正副主席位搶到手,對「按慣例」可能會出現破綻的危險毫不警覺。相反的是,泛獨議員從來都是以戰爭手段來對待任何事情,這次當然也毫不例外。

泛獨議員知道自己票數吃虧,早有算計,暗中把涂謹申謹申這個立法會最資深的泛獨議員從海外急召回港,算准鼠目寸光的建制派議員會懵然不知,「按慣例」讓涂坐上主持位置。果不其然,在涂施施然坐上主持的位置後,泛獨議員就以他為箭頭,肆意破壞會議,更把其中一位建制派議員趕出場,報了一箭之仇。一整天,拉布、點人數、大聲咆哮等等醜態鬧劇再度上演,會議最後全泡了湯。

建制派應多加防範

如果建制派議員以戰爭的心態來看待每一場立法會會議中泛獨團夥的每一個舉動,作出充足的相應佈陣,就一定會看穿他們的狠招詭計,把防守工事構築得潑水不進。若如此,這次他們又怎會大意失荊州,白白浪費了時間精力及大量公帑?日後,我們市民殷切盼望建制派議員在互相爭奪政治利益之餘,能抽出一點點心思去考慮如何聯手防範及擊倒敵人。

須知道,與泛獨團夥的戰爭仍然是在進行當中!

原圖:NOW新聞截圖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

發表意見

排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