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多一名播「獨」者入獄! 48歲家庭主婦羅愛華,涉嫌多次在互聯網上發布宣揚「香港獨立」等具有煽動意圖訊息,被控一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她昨日(4月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主任裁判官對其判處監禁4個月刑罰。
報稱家庭主婦的被告,被指在2022年6月6日至2023年3月28日,於Twitter和Facebook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根據案情,被告通過其2個Twitter和1個Facebook賬號,發布超過120則具煽動性陳述、相片、圖片或影片。被告2023年3月28日被捕。
羅官頒布判詞表示,雖然現時本港違法衝擊行為已沉寂,但被告發布的煽動訊息具挑釁性,或會挑起部分人的情緒,不能低估危機發生的可能。此外,被告作出相關行為持續逾10個月,且超過1個平台,足證明被告並非衝動而為,而是有意挑起事端。經綜合考慮,對被告予以半年的量刑起點,加之被告認罪,判囚4個月。
宣揚「港獨」是嚴重行為,慢慢踎,入到去好好反省!
原圖:素材網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