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大樓違契案再有進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壹傳媒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隱瞞業主香港科技園公司,違反租契使用位於將軍澳工業邨地段的蘋果日報大樓,令與黎智英相關的公司獲得租金利益,二人早前被控欺詐罪。案件早前在區院經審訊後,法官陳廣池今日裁定黎智英、黃偉強兩人欺詐罪成,將於11月24日判刑。
辯方指出,黎智英因公務繁忙忘記力高公司的存在或有關的申請牌照事宜。但陳官認為,黎智英以其生意頭腦和精明手法管控多家公司,不代表有事時就可抽身而退,抹煞責任。陳官指出,「絕不相信」黎智英所言,認為他是因力高不符合資格才不申請牌照。
恭喜禍港黑手黎智英又再罪上加罪,支持法庭公正裁決!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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