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港獨友犯法被判囚。29歲被告陳冠旭,報稱廚房工人,於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多次在社交平台發佈如「香港人反抗」、「香港獨立」等港獨帖文,部分帖文更附有毀壞公眾設施及港鐵站的相片,以此煽動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被告落網後被控「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昨日(1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被告承認控罪。辯方求情被告受2019年社會事件影響,天真地希望在社交平台上向朋友表達感受,但用上了不當字眼及方法。
法官羅德泉反斥被告於一年半內,鍥而不捨地不停重複發表煽動性口號和相片,而且涉案相片顯示嚴重暴力痕迹,令人矚目驚心,再加上被告自行撰寫貼文陳述,有相當煽動性,主要在挑起他人情緒,同時考慮到有人尚未完全平復心情,或會引致死灰復燃,故最終判被告監禁5個月。
黑暴早已潰敗,此被告仍冥頑不靈發布「黑暴帖文」煽暴,最終踉蹌入獄。大家認為判刑是否具足夠阻嚇性?歡迎留言討論。
原圖:星島日報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