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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以「追逐兇徒」喻「攔截巴士」 熱狗男女上訴:有權追截犯法司機

2019.02.14 18:54 時事

一對熱狗惡男女因上不了巴士,而涉嫌攔巴士,事後被裁定阻礙交通罪成,被判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兩人不服向高等法院提上訴。

官:不罕見不等於不犯法

上訴人為王曦彥(29歲)及伍嘉儀(31歲),男方質疑巴士飛站本已是違法,又稱市民有權追截司機,指攔截巴士並非罕有,男被告又以追捕斬人兇徒來做比喻,反問是否市民見義勇為追兇而衝出馬路是否也是違法。這種無理的反駁及比喻,即遭法官狠批,法官批評指不罕見不等於不犯法,更稱案中阻塞交通的時間已經長達十幾二十分鐘,已超越合理範圍。

法官擇日頒判詞,案件押後裁決。

原圖:文匯報、網絡流傳片段截圖

http://paper.wenweipo.com/2018/09/12/HK18091200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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