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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黃羅周即時入獄 只是遲來的公義 總算還了香港一個法治的公道

2017.08.17 19:43 時事 周融

黃之鋒囚六個月、周永康及羅冠聰各囚七及八個月,總算是法院在佔中這個史無前例的衝擊後,還了香港人一個法治的公道。 從2014年9月26日衝擊政總東翼前地,引爆了79天的佔領金鐘、銅鑼灣、旺角三地,到差不多三年後的今天,其中三名主事者才真正要承擔法律後果。對183萬簽名要求佔中還路於民的朋友們,這可說是遲來的公義。

背後主腦尚未上庭

我們只可說句,公義遲來總比不來的好! 我們慶幸這是把公義還給香港人的開始,而非終結。因為隨後而來尚有其他佔中的主角們,遺憾的是有些背後主腦尚未被告上法庭。 黃、羅及周三人去年被裁定非法集會等罪成立,惟律政司不滿判刑過輕而提出刑期覆核,要求改判即時監禁。

判監是合適的刑罰

高等法院於今午(17日)宣判,法庭裁定律政司覆核得直,黃之鋒判囚6個月、周永康判囚7個月,羅冠聰判囚8個月。 判刑後,羅冠聰及周永康的律師表示,他們兩人已預期會上訴,但律師要先看判決書,再與兩人研究,並會盡快提出上訴。岑敖暉在庭外表示,三人會提出上訴。 法官指,黃之鋒的判刑起點為8個月、羅冠聰10個月、周永康8個月。由於黃及羅已完成社會服務令,律政司提出申請扣減1個月刑期。法官指,考慮到案件背景及被告動機,及為要阻嚇那些自以為行使集會權利的名義、訴諸於暴力、漠視法律要求,並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的人,認為判監是合適的刑罰。法庭不處理裁判法院的訟費命令。

我不感到值得高興

請大家諒解,這一次法律頒下的公道正義,我不感到值得高興!反而我在憂慮中,因為我問: 誰是背後真正把黃、羅、周及數以千計的年輕人毒害洗腦,令他們勇於及樂於視國家及香港為敵,更在這三年多把港人害苦了? 走進監獄的是哪些人?他們三人最多只是被捧出來的小頭目,而背後的主腦是否會繼續訓練及推出另外的一群小頭目呢?

怎保障香港的未來?

我們怎樣才可真正保障香港的未來? 在此一刻,我理解大家鬆了一口氣,因為我們終於看到公義的彰顯,但明天又如何呢?會不會已經有人在密謀利用一地兩檢或其他理由,把我們的家再一次推至深淵? 香港何時才可安全及和平? 原圖:有線新聞截圖 https://www.hkedcity.net/funpost/knowledge/page_55c02bd9316e83b52c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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