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盼星星、盼月亮,終於等到國安犯人黃之鋒判刑!黃之鋒承認串謀羅冠聰勾結外國勢力,案件今天(11月5日)上午判刑。法官譚耀豪指出,案件屬於「罪行重大」,黃羅二人於《國安法》生效過後,仍然串謀尋求外國制裁國家與香港特區,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譚官以13年為量刑起點,考慮到黃之鋒及早認罪,故判處他監禁10年。
之前庭上透露,黃之鋒正因47人非法初選案服刑,不獲懲教署以行為良好減刑,原訂明年1月可以放監;但現在勾結外國勢力判囚10年,其中兩個月兩天與47人非法初選案同期執行,而由於一般情況下國安案件不獲刑期扣減,有統計預料他將會坐監至203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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