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災造成168人死亡後,香港中文大學學生關靖豐發起聯署提出所謂「四大訴求」,其後被警方國安處以涉嫌煽動拘捕。雖然他獲准保釋候查至今未被起訴,但中大教務會學生紀律委員會啟動紀律程序,最終於本月12日通知關靖豐被開除學籍。
關靖豐向傳媒表示,他在2025/26學年上學期已修畢所有學分,原定今年3月獲確認畢業資格。去年12月1日,即他獲保釋當日,中大向他發電郵,指懷疑他有「不當行為」,要求出席紀律聆訊。
關靖豐指出,在整個聆訊過程中,他一直不清楚校方對他的具體指控,直至12日才收到中大電郵通知裁決。他引述紀律委員會的裁決內容稱,由於目前欠缺資料判斷他被捕的情況,現階段不會就拘捕直接懲罰。
不過,委員會指出兩項記過理由:其一,他被召上紀委會的消息在網上流傳,按「相對可能性衡量」標準,較有可能是他違反保密原則,損毀校譽,因此記過一次;其二,他在聆訊上態度不禮貌、不尊重,及曾在電郵中使用「袋鼠委員會」、「恥辱」等侮辱性字眼回應校方,再記過一次。
連同他此前因疫情期間拒絕接種疫苗被停學,以及2023年因刑事毀壞案被記過兩次,累積共四次記過。根據中大學業規則,記過三次需開除學籍。紀委會在裁決中表示,關靖豐在學期間曾犯下數宗不當行為及罪行,雖然給予機會反省改過,但他沒有展示任何進步或悔意,因此決定即時開除其學籍。
對於被開除的結果,關靖豐表示並不感到意外。他認為有關聆訊從一開始便處於不公平狀態,即使自己沒有使用侮辱字眼,結果也會相同,質疑校方是刻意打壓。關靖豐在社交媒體發文稱:「學歷攞得走,但尊嚴攞唔走」。
去年11月26日宏福苑發生五級火災後,關靖豐發起「大埔宏福苑火災關注組」,提出「四大訴求」,同月29日他被國安處拘捕,其後獲准保釋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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