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名稱
使用者電郵
密碼
確認密碼
年齡
性別
Generic placeholder image
想收到的資訊
  • 時事
  • 投資
  • 生活
喜歡的資訊
  • 編輯推介
  • 時事新聞
  • 博客
  • 投資
  • 趣味影片
  • 生活
教育水平
  • 小學
  • 中學
  • 大學
  • 碩士
  • 博士
常用的社交媒體
  • Facebook
  • 微博
  • WeChat
  • Whatsapp
  • Twitter
  • Line
  • Instagram
確認

我們會發送內含重設密碼連結的通知信給您

確認

焦點

涉網上號召殺警隊高層
五旬男煽惑傷人判囚5個月
官:暴力鼓吹一點都不能多

2024.02.07 17:00 焦點

有黃友涉煽惑傷人被判囚!一名五旬保安員涉於2020年12月在社交平台一則有關黎智英被捕的帖子留言,號召數十萬人衝入灣仔警察總部斬殺警隊高層。該男子早前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傷人罪成,今日(2月7日)於區域法院被判監5個月。法官李慶年表示:「這些暴力的鼓吹,一點都不能多,一點都不能讓它蔓延」。

案情指,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於2020年12月2日在Facebook專頁,發佈一則關於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捕的帖文,被告周健國留言指,「若能集結數十萬人衝入灣仔警察總部斬殺警隊高層,他們就不會有那麼高的氣燄了」。有關留言共獲3,000多個表情符號回應,200多則留言以及數十次分享。被告在同年12月7日被捕後,在警誡下稱自己因一時衝動才留言。

李官判刑時指,被告必然是受到林卓廷帖文影響才作出留言,但林的貼文只講述黎智英被捕,而被告的留言卻帶有煽動暴力的鼓吹;又指當時正值紛亂時期,不同平台上有不同的以暴易暴主張。李官認為被告的罪責須判處足夠懲罰及阻嚇性判刑,但認同本案與同類案例相比罪責程度屬低,故判監5個月。

常言道,「鼓吹暴力比施暴者更卑劣」,煽暴行為極其惡劣,違法者被判囚可謂罪有應得,支持法庭依法判刑!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www.stheadline.com/society/3315075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

發表意見

排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