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勾結外國勢力,高等法院早前准許他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抗辯。律政司就此事提出上訴,昨日(9日)竟被上訴庭駁回。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CY)今日在社交平台發帖,質疑上訴庭「荒誕決定、荒誕理由」,認為黎智英被控的不是一般罪名,而是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狠批「這種案件竟然可以由外國大律師代表出庭」。
上訴庭的判辭指,大眾對審訊公平的觀感至為重要,法院須作出最符合公眾利益的決定,認為卓越的法學家參與審訊可為國安法的發展帶來貢獻。CY對此不以為然,直指判辭是「我們邀請英國人為中國香港「發展」國家安全法律」。他又反問「如果英國的大法官用他們的『司法標準』,開口要我們放人(這是遲早的事),我們就放人了?」他斥「法官在香港的國安問題上以洋為師,以洋掛帥」,表示希望看到大律師公會的回應。
用外國大狀去打「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係咪恰當呢?大家認同CY嘅睇法嗎?歡迎留言講吓你嘅意見!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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