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實施已差不多兩年,大律師公會主席、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日前接受明報訪問時指,目前毋須為國安法條文要否修改或放寬作討論,因為沒有建設性,現階段應先交由法庭詮釋條文及處理案件,但就同意《港區國安法》對法治帶來挑戰。杜淦堃表示沒有制度是完美的,不應批評在制度內嘗試做到最好的人,但要盡力去爭取:「你不盡力去做,將手上的菜炒到最好,公義會自己跌下來嗎?不會的」。
在《港區國安法》訂立後,大家都看到香港逐漸由亂及治,證明法例有效保障香港安定繁榮,又何須修改?說甚麼「公義會自己跌下來嗎?」國安法就是為公義而訂立的,需要再去爭取甚麼?
原圖:證監會、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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