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我們會發送內含重設密碼連結的通知信給您
政府為加強槍械的規管,《2021年火器及彈藥(槍械宣布)(修訂)規例》今日生效。真槍及身管、槍膛、槍架、槍身、機匣、槍閂、槍栓、子彈輪等元件均屬定義的範圍內。若違「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最高可罰款10萬元及監禁14年。
非法管有槍械之徒威脅社會安寧,支持修例嚴懲違法者!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769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