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下屆立法會會期內完成《基本法》第23條,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近日接受《文匯報》專訪時,解釋第23條立法需納間諜罪一事,佢指現時《港區國安法》中嘅「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主要係針對「代理人」,而《基本法》第23條嘅間諜罪,係直接針對間諜。
鄧炳強表示,反修例風波一事揭露咗外國勢力對本港嘅危害,同時反修例風波至今好多證據顯示,有必要關注間諜活動,而原本第23條在竊取國家機密罪當中有涉及間諜行為,但範圍較窄,因應香港近兩年情況,有需要喺「間諜罪」方面加強立法。
鄧炳強提到一宗陳梓華、李宇軒嘅案件,指兩人認罪透露案情指,有一名前外國情報人員喺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報館工作,引誘佢哋去外國從事危害國家安嘅的事,鄧炳強由此反問,「呢個人唔係間諜會係咩?」另外,鄧炳強表示,由外交部早前發布《美國干預香港事務、支持反中亂港勢力事實清單》中,有超過00個事件有關外部勢力可能危害香港安全,所以鄧炳強認為需要增加有關間諜方面嘅立法。
為更有效杜絕外國勢力危害香港,支持政府23條立法納間諜罪!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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