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香港藝術中心引用場地租借合約中,可能危害公眾秩序及安全條款,拒絕租場畀黃歌手何韻詩開騷,事後何韻詩向藝術中心投訴,指控藝術中心拒絕租場毫無理據,仲要話向藝術中心索取賠償添。近日,藝術中心對何韻詩提索取賠償一事已有結果,就係拒絕賠償。
何韻詩昨日於Facebook發文,指有關索取賠償要求,已收到藝術中心回應,藝術中心回應指何韻詩「已觸犯」條款22(c),所以拒絕賠償。對此,何韻詩批評事件前後矛盾,指藝術中心反過來指控佢,話成件事太荒誕。
何韻詩仲話之後會循法律途徑,為整個團隊討回公道,又指自己面對如此不文明之對待、面對不合理打壓,佢無法接受,亦會盡能力抵抗喎。
藝術中心拒絕租場畀一個黃到發黑,喺佔中同反修例都衝咁前嘅人,不是理所當然嗎?點解會被拒絕租場,何韻詩心知肚明啦!
原圖:HOCC Facebook圖片、頭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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