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蘋果執,但仍有好多手尾未解決!警方國安處於去年8月以涉違反《港區國安法》及欺詐,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並從壹傳媒大樓檢取大批資料。壹傳媒及其數名高層、以及黎智英2名兒子等先後入稟法院,要求警方歸還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LPP)的資料及新聞材料,法庭早前下令警方須暫時封存檢取資料,經檢視後若發現資料屬LPP及新聞材料,則須交還物主。
壹傳媒行政總監黃偉強今早於高等法院又再重施故技,要求再次延長限期6個月以檢視資料,警方就話,限期經已屢次推遲,反對申請指會耽誤警方調查進度,無法在審訊前趕及完成。法官陳嘉信最後批准延長限期42日,並下令屆時黃偉強屆時無論如何均須交出無關LPP及新聞材料和未及檢視的資料,黃偉強須付訟費。
壹傳媒延長限期,間接阻住警方調查進度,勸壹傳媒唔好再嘥時間了!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71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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