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青年喺去年5月於旺角嘅反國歌法騷亂中參與非法集結同向警察投擲雜物,包括玻璃樽及磚頭,早前被裁定一項非法集結同兩項襲警罪成,今日於九龍城法院宣判。
其中23歲大專生李汶錡被判罰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另一位27歲地盤工人黃勝仁則被判處監禁7個月。
裁判官鄭念慈指出案情嚴重,兩位被告行為具有一定殺傷性,判刑需要有阻嚇性,否則會打擊警察士氣,令到警察人身安全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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