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刺警案」後,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通過悼念兇手梁健輝的議案,雖然及後撤回並道歉辭職,日前警方進入港大調查搜證。新任警務處長蕭澤頤表示,目前正循《港區國安法》第27條宣揚恐怖主義罪調查案件,對於學生的道歉,他認為道歉只是求情理由,「唔好諗住做完之後出來道歉可能會無罪」,因為「犯法就係犯法」,不論年齡,只要犯了法就該承擔法律後果。
新一哥說得好!大學生已經成年了,需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港大學生會幹事把兇徒英雄化,甚至「感激」他的作為,有認同恐怖主義之嫌。「道歉有用的話,要警察幹嘛?」犯罪者需要付上責任,支持警方以國安法徹查!
原圖:頭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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