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以至23條立法爭議,黃黑陣營一向抱持的論點,就是有關法例損害言論、集會等自由。不過,個人自由是否凌駕一切?是否可以無邊際地延伸?有論者指,過往終審法院的案例,指出言論等自由最重要,卻令社會過份著重人權,而忽略他人的人權,這種觀點就是質疑,香港終審法院沒有在個人自由與集體權益之間做好平衡。
香港注重個人利益,國家則注重整體利益,各界關注23條立法時,條文將如何「擺位」?想知更多有關23條立法的討論,記得收睇明日(7月19日)晚的《評法論治》節目。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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