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9月2日,黑暴於上班繁忙時間干擾港鐵服務,影響市民,兩名涉案被告現在終於要找數了!20歲職業訓練局學生連俊雄因藏彈叉與鋼珠,被裁定「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
裁判官施祖堯指,放在褲袋的彈叉取出使用,可遠距離施襲,傷害他人重要部位,在繁忙時間更是危險,故判被告入獄一年。被告曾犯襲擊、吸毒、入屋犯法、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等罪,已有5次案底,顯示其守法意識薄弱。已有前科的被告更毫無悔意,因此沒有輕判的空間。
案中另一被告城大生李浩森則亦於繁忙時間干擾港鐵服務,被裁定「公眾妨擾」罪成,判入更生中心。
年輕不是犯罪的藉口,好好反省吧!
原圖:頭條日報、文匯報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2087700
https://www.wenweipo.com/s/202106/01/AP60b5c8d6e4b0a46dabed1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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