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0月反修例風波期間,警員在大埔截查一輛的士時,搜出紙箱發現內有40瓶汽油彈,的士司機否認1項串謀縱火罪,並辯稱當時接獲不知名「熟客」租車運貨。法官李慶年今早(10日)在區域法院裁定其串謀縱火罪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周一判刑。
已還押19個月的32歲被告曾偉龍,被控於前年10月17至20日,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串謀用火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於前年10月20日,被告駕駛的士在大埔露輝路近汀角路交界保管或控制40支汽油彈、3樽汽油和2個點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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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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