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編導蔡玉玲被控兩項作出虛假陳述罪,昨被判罪名成立,罰款6000元。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表示,若按照辯方所指,任何人不論用途、是否合法或非法,運輸署署長必須在申請人付款後給予申請書的論據站不住腳,這必定嚴重影響登記車主私隱。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較早前在一個電台節目上表示,判決令新聞行家感到傷心。楊健興指,查冊於新聞界屬常見做法,對事主亦沒有造成影響。他又指,本案成為首宗案例,對新聞工作者有很大衝擊,未來傳媒可會減少甚至停止查冊車輛。
車輛查冊會令事主私隱外洩,楊健興竟然話對事主冇影響?真係離晒大譜!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553179/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