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草已完許智峯,可能自己有多罪在身,加上仇警心態,想拖警察落水,所以就去年1月1日元旦遊行時被警察噴胡椒噴霧一事,向警察投訴課投訴。昨日,許智峯收到警方回覆,指經過調查,認為涉事警員沒有過錯,投訴不成立,而監警會亦同意此調查結果。
不過,許智峯似乎對結果甚為不忿,在Facebook上就事件貼文,指該警員沒展示委任證,又於膊頭位置佩戴「警察、勁揪」的徽章,並發爛渣式說自己投訴是要把警暴公諸於世,「將暴政的惡行寫在歷史,讓香港警察永遠被人民唾棄」,言論十分「小學雞」。
警方執法合情合理,在面對大量示威者情況下,多次向許智峯和其他示威者作口頭警告及舉警告旗無效,才採用最低武力,卻被許智峯無理投訴,無端受查,認真是無妄之災!支持警方執法,維護香港安定繁榮!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17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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