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再出鞘!23歲理大男生涉嫌藏有槍械案,早前被控無牌藏有槍械、無牌進口戰略物品以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控方修訂控罪,無牌進口戰略物品修訂為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管有攻擊性武器則改控違反國安法入面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改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兼總裁判官蘇惠德審理,被告繼續還押。
被告呂世瑜去年9月24日在位於粉嶺的寓所內,無牌管有一支可以發射胡椒彈的氣槍,以及兩把軍刀、一支伸縮棒。至於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控方指被告在去年6月30日至9月24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案件押後至下月4入轉介文件,並轉為區域法院審理。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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