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未經批准集結,黎智英等3人認罪!以壹傳媒為首的一大票黃政客,涉於前年8至10月多番參與、組織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分成4案處理,早前8.18流水式集會案,黎智英、李柱銘等9人罪成候懲。次回合輪到今早處理涉黎智英、楊森及李卓人3人的8.31未經批准集結案,一干人等審前承認控罪。李卓人在庭上被問認唔認罪時,竟厚顏表示「我認罪但我沒做錯,歷史將判我們無罪」,賺足政客生跛焦點。
本來案件預訂審7日,由於3名被告認晒罪,故毋需審訊。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2326621/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2297889/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230580/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