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非犯罪的正當理由,黃官公然包庇要不得,律政司做得好!去年7月22日,二十歲男學生朱沛恆損壞荃豐中心何君堯辦公室的玻璃牆,及後承認刑事毀壞控罪。原審裁判官溫紹明最初判被告12個月感化令,後改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不滿判刑過輕,昨日(31日)到高等法院上訴庭申請覆核。
上訴庭認為溫官沒有考慮涉案背景,由於該商場環境狹窄,人流眾多,容易互相煽動的連鎖效應而爆發衝突。此外,被告初判認罪後,仍涉嫌參與「九龍大遊行」的非法集結。上訴庭現裁定原審溫紹明原則犯錯,判刑過輕,撤銷200小時社會服務令,案件押後至4月21日判刑;被告則需還押候判。
支持上訴庭公正裁決!
原圖:星島日報、頭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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