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爆發反修例暴亂,12日下午4時有大批示威者於中信大廈一帶聚集,警方其後施放催淚氣體驅散示威者。沙田瀝源區議員岑子杰等人早前提出司法覆核,挑戰警方當日的驅散行動違反《人權法》、《警察通例》、《基本法》;法官周家明今日頒布書面判詞,指案件有合理爭辯,或存在勝訴機會,批准覆核許可。
判詞指出,警方應在使用武力前提供機會讓示威者遵從警方指示,給予示威者充足時間及清晰離開路線,讓群眾安全有效率地疏散,毋須受催淚彈折磨;若警方在沒有警告的情況下發射催淚彈,其行為可能不合法。
周官下令申請方在14日內申請正式審訊,以及讓雙方以書面形式提交陳詞。
原圖:星島日報資料圖片、文匯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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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aper.wenweipo.com/2020/05/20/HK20052000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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