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精彩人生」的獄中生活,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頂唔順?47名反對派因「初選」而涉違《港區國安法》,被落案控告,日前提堂,其中有35人不准保釋,需要還押。據知,林卓廷的17日還押生涯是被單獨囚禁。昨日,其Facebook管理員透露林的近況,字裡行間暗示林卓廷難捱囹圄生活。
其Facebook指出林卓廷是被單獨囚禁,又稱他未能「睇鐘、睇日曆」,每日長時間獨處,只有15分鐘與外界聯繫,「呢種麻木嘅生活已經剥奪埋佢嘅時間感。」
之後行文繼續賣慘,說甚麼林卓廷在獄中︰「沒有個性,只有編號;沒有創意,只有重覆;沒有自由,只有被規管。」稱他被剝奪為人的權利,撕碎其尊嚴云云。
面對獄中生活艱難,林卓廷已申請調回大倉,不過只今未有回音,他只可「無了期等待」。而管理員則質疑單獨囚禁時間為何無上限,又批評未有提供完善上訴機制及覆查機制。
「精彩人生」之下,昔日的豪言壯語已煙消雲散?又是那句老生常談,早知今日,何必當初?何必要挑選法律底線呢?
原圖︰大公報
http://news.takungpao.com/paper/q/2017/1130/3519859.html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