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元旦期間,便衣警員尾隨示威者拍照,被暴徒襲擊,更引來多人圍毆,負責把風兩名男子在去年9月被裁定襲警罪罪成,被判囚3個月。律政司不滿刑罰過輕提出刑期覆核,今日在高等法院宣判,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法庭法官彭偉昌及原訟法庭法官潘敏琦重申,襲警是嚴重罪行,兩人把風行為能鼓動其他人士,導致漣漪效應,成功令施襲者逃脫,認為二人的量刑和實際施刑者不應有大幅度差別。
兩名被告最終被加刑至監禁10個月。兩名被告為22歲侍應李炳希及25歲經理利子恒。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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