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國一月底宣布不承認BNO作有效旅行證件和身分證明,隨後港府配合中國反制,禁用BNO在港出入境(請按此重溫)。近日有傳強積金受託公司接納BNO簽證作「永久離港」證明文件,用作提早提取強積金,事件於今日曝光,積金局即發聲明出禁令,指BNO護照或其相關嘅簽證不能作為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嘅證據。
積金局聲明中指,鑑於政府已於2021年1月29日發表聲明表示不承認BNO護照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亦不會在香港獲承認為任何形式的身分證明,因此計劃成員不能依賴BNO護照或其相關的簽證作為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的證據。
國家同港府都講明唔承認BNO,在香港嘅機構梗係要配合做法,支持積金局嘅決定!
原圖:頭條日報、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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