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參與「初選」而涉違國安法的47人,日前被落案起訴,並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其中15人獲准保釋,惟律政司隨即提出覆核,眾人需要暫時還押(請按此重溫)。就此,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律師在Facebook批評,法庭准保的決定錯誤。他引述早前終審法院在黎智英保釋案上所重申的法律原則,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2條,「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不得准予保釋」,涉及國安法的保釋門檻,絕對有別於其他刑事案。周浩鼎批評法庭的決定,「難道又想重蹈覆轍,再犯同一錯誤?」並稱讚律政司即時提出覆核的決定恰當。
律政司的覆核結果如何,很快可見分曉。盼望法庭可以作出公平公正裁決!
原圖:星島日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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