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網難逃,再次勸籲年輕人勿以身試法!男生在反修例騷亂期間涉襲警,前日被判囚5周!
前年10月31日,被告李冠霖(18歲,廚藝學院學生)在旺角彌敦道及荔枝角道交界康民角,襲擊警員龍柏勤(請按此重溫)。案件上周五(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裁判官終判被告入獄5個星期。
對於辯方指出案發當日,被告正在拿手機拍攝,卻被警員所撞,在失去平衡時才推到警員,被告又因知悉所撞者為執法者,因驚慌下才逃走。不過裁判官認為說法不合理,認為倘是不小心推撞執法者,理應即時澄清,被告逃走是因知悉自己犯下罪行。此外,裁判官亦認為警員證供可信,最終判被告入獄5周。
天網恢恢,違法受懲!據知,被告母親在庭上聞兒子需要入獄,不禁痛哭……挑戰法律,不但會失卻前途,更會令身邊人傷心,三思而行,還望年輕一輩緊記!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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