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已完林廷月前賣樓套現,聲稱為應付子女升學及官司支出,但就被人質疑係「走佬」(請按此重溫)。林已完昨在社交媒體發帖,題為《賣屋者言》,指「期間經歷辭任廉署,重返民主黨,孩子上小學中學,佔中運動,當選區議員、立法會議員,反送中運動,721遇襲,總辭」,並表示最深刻係「三度清晨家中被捕,誣衊我暴動、顛覆、披露廉署調查……」,強調「無愧、無怨、無悔」云云。
林卓廷住喺呢樹三度被捕,睇嚟佢同間屋都幾夾喎,唔知搬咗去新屋會否有同樣經歷呢?至於林已完有乜嘢下場,係咪真係畀人誣衊,一切有待法庭審訊,我哋入定花生等睇好戲就得啦!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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