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1月發生的理大衝突,期間有示威者於旺角堵路,警方到場驅散並拘捕多人,其中一名34歲曾獲「花雞繩」的消防員方志雄,因持有汽油彈被警方追捕,方志雄激烈反抗達四分鐘,過程中並擊中警員的面罩。方志雄今日與兩名學生在區域法院承認非法集結、拒捕、管有違禁武器和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等罪,被判囚34個月。
同案另外兩名被告,26歲大學生趙皓雋被判囚28個月,17歲的中六生林展陶則被判更生中心令。
犯咗法就應該受懲罰,入到去慢慢坐,好好反省!支持嚴正判決!
原圖:頭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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