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0月13日黑黃份子發起「十八區開花」示威活動搞破壞,當中七名搞事者被指在葵涌破壞優品360分店,事後被控刑事損壞罪,其中兩人,包括54歲無業男及18歲男學生今(1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主任裁判官羅德泉直斥被告行為無法無天,令人感到不安,最終判54歲無業男入獄8個月。
54歲被告鄒昇華,報稱從上年8月開始失業,鄒昇華嘅代表律師求情時指,他因疫情緣故自去年失業,稱其非計劃後行事,而係當日見到網上號召先行動,更指被告已後悔不已,已明白行為不智。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此次事件明顯有計劃,有組織,而非單一事件,更指被告行為無異於流氓、黑社會所為,會令見到報道嘅人感到擔心同不安,故監禁係合適嘅刑罰。
18歲嬲學生還押至2月2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社會服務令、更新中心、勞教所及青少年罪犯評核報告。其他被告陳佩瑩(17歲)、曾梓嫣(17歲)、15歲少女、14歲少年及黃斯曼(18歲)則押後至2月17日再訊。
再次證明,犯罪必懲,犯罪後別存僥倖之心,以為可以甩身!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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