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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中,有人聚集將軍澳富康花園悼念周梓樂。有男街坊投訴集會聲浪擾人,前往與集會人士理論時遭「私了」,其後兩人被捕。被告為無業女黃鑫才及的士司機陳明貴,早前承認暴動及蓄意傷人兩罪,今早(27日)法官判刑時,直斥二人已失去自制能力、理智和人性,故判處2人各監禁3年零8個月!
「私了」市民嘅暴徒被重判,梗係罪有應得!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176439